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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8月1日 星期四

軍中需要大變革:談「仲丘案」中的惡意與惡行



案起訴書出來了,令人意外的是有些民眾被說服了…起訴書內容看似勾勒出一個近趨完整的故事,但該滅證的已滅、該串供的已串供。現階段即使地檢介入也辦不出什麼了。除非久利生公平來辦吧,不過他是虛構人物…本站雖為經濟學網站,但對此不公不義的事件,身為社會公民的一員,也絕不能漠視!


在這種情況之下,大家要的「真相」早已設下停損點,成為一件個案了…

仲丘案中惡意最重大的鬼眼范竟只被起訴輕罪!這是法律的侷限,不良制度的存在,讓鬼眼范得以利用來遂行惡意的報復、殘害一條年輕的生命,更因這個不良制度的存在,形成了法律上的防火牆,讓整個案件中惡意最為重大的鬼眼范得以逃過重罪。

洪仲丘表面上是陳毅勳凌虐至死,在我看來,實際上是鬼眼范為了遂行其惡意,利用制度殘害一條年輕的生命,再利用制度把自己和高官們綁在一塊,得以在出事後切割,只被起訴輕罪。

論者以為鬼眼范不能預見關禁閉將直接導致洪死亡,但對我而言,即使洪未死亡,會不會也剩半條命?會不會帶著終生的殘疾或副作用退伍?這就是透過制度惡意殘害連自己的手都不用弄髒的間接殘害

重點在於制度殺人,重點在於具有惡意的人可透過制度間接殘害他人,而不用親自下手;重點在於殘害致死,也因為間接的緣故,逃過刑責

在軍中,「惡意」和「惡行」被制度給分開了,法律只能辦你的「惡行可是鬼眼范把遂行其惡意的這份惡行透過切割的方式,分攤給各人去執行!

各位,有讀過推理小說的都知道,有個「完全犯罪詭論」,有惡意(殺人動機)者,利用某種設計,把實際的惡行切割後交給不知情無動機的人分步驟執行,就單一步驟來看,都不會直接致被害者於死,但一旦結合起來,卻把被害者送進了鬼門關。

即使被抓到,法律只能論具體可見的「惡行」而非心中的「惡意」,結果,所有人都從輕量刑,惡意最重大者達成其目的

這就是我從仲丘案中看到的,最讓我憤恨不平卻又不寒而慄的關鍵事實。

然而,軍檢軍審未分立的情況下,軍法只是高官的遮羞布。未來,不僅高官可以利用制度把惡行切割後分攤給其他人執行,藉以報復殘害他人;像鬼眼范這種人,更可以透過把自己和高官綁在一起的方式,得以全身而退

這就是軍中冤案橫生、沉冤難雪的根本原因!

在民間,即使有惡意的人,要透過切割惡行、交由他人分開執行,是相當困難的;但在軍中,有惡意的人可以輕鬆做到!再透過軍審的遮羞布全身而退

要改革!首先就是去除軍檢軍審這塊遮羞布!
再來就是徹底根除這個會被惡意者用來完全犯罪的殺人制度

遊行前的大家,仲丘已喚不回,真相已被滅證串供,我們必須避免下一個仲丘的悲劇發生。

請大家集中火力,訴求制度面的改革,不到成功,絕不方休!

若您認同制度面改革的訴求,請您告訴親朋好友,改革的重要性,讓我們一起努力!別讓制度面的改革呼聲沉下去,也不要最終演變成軍民對抗!感恩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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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則留言:

  1. 我是贊成改革啦!但……
    你的『改革的原因』真的讓人無法接受。
    我的感想是:又一個陰謀論。

    所以,我贊成你的訴求,但我反對你的動機,所以我不能認同你所提出的改革。

    回覆刪除
  2. 如果改革(廢軍檢軍審、士評會制度、送禁閉等各式處罰制度的比例原則)的「結果」是好的
    那麼支持改革的原因是什麼,其實並不重要
    我個人支持改革的動機無足輕重,其實您不須為此取消對改革的認同。
    你支持改革就依您最初的想法去支持就好了,並不須因他人說了什麼而變得無法認同。

    回覆刪除